摘要: 权利冲突理论在我国已经历了近二十年的历程, 但权利冲突的内涵一直处于纷争状态, 特别是权利冲突概念与权利滥用概念之间的混淆给法学教育与研究带来了不小的障碍。事实上, 权利冲突不等于权利滥用, 两者在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目的性、正当性上都存在着不小的差异。权利冲突是事实, 利益衡量的方法是解决权利冲突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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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刘作翔: 《权利冲突的几个理论问题》, 《中国法学》2002年第2期. 〔4〕王克金: 《权利冲突的概念、原因及解决---一个法律实证主义的分析》, 《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2期. 〔5〕郝铁川: 《权利冲突是个伪问题》, 《法制日报》2004 年8月5 日. 〔6〕〔7〕刘作翔: 《权利冲突: 一个应该重视的法律现象》, 《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2 年第5期. 〔8〕〔9〕范进学: 《权利冲突与权利滥用》, 《法制日报》2002年3月17日. 〔10〕 张文显: 《法理学》,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 第118 页. 〔11〕拉伦茨: 《法学方法论》,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3 年, 第285 页. 〔12〕博登海默: 《法理学: 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年, 第400 页. |
[1] | 冷传莉. 人格物上的权利冲突及其司法化解[J]. 社会科学辑刊, 2019, 0(5): 7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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