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知群体是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但高知群体犯罪率的不断增高使得高知群体犯罪的成因和防治逐渐成为关注的焦点,到目前为止,对高知群体犯罪问题的研究范式主要集中在刑法学、犯罪学、越轨社会学等方面,但每个研究范式都有其自身的特点,从多维视域出发,厘清每种研究范式的局限性和研究优势,有助于选择更有利的研究范式来评判高知群体犯罪问题。通过对高知群体犯罪问题研究范式的多维视域比较,刑法学研究范式具有研究范围、价值立场以及研究方法上的局限性,而犯罪学虽然与越轨社会学亲缘关系极为密切,但在理论的基础性和内容的广阔性上没有优势,越轨社会学的研究范式以其深刻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广阔的社会应用价值成为高知群体犯罪问题研究的首选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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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1、30页。〔3〕〔4〕魏平雄、赵宝成、王顺安:《犯罪学教程》,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3-6、14-15页。〔5〕高和荣:《越轨社会学》,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页。〔6〕〔14〕皮艺军:《越轨社会学概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67、73页。〔7〕〔8〕魏峰:《韦伯传》,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3年,第203、207-208页。〔9〕〔10〕〔11〕〔12〕风笑天:《社会学研究方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13-217、248-250、187-188、153-156页。〔13〕刘易斯·A.科瑟:《社会学思想名家——历史背景和社会背景下的思想》,石人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6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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