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位观包括家本位、国本位两种,它的发展脉络是先家后国、家国一体,缺少个体关怀。由此形成的法律文化表现了集团本位和义务本位,漠视权利的存在与主张,法律文化的刑事性和道德性突出,以致我们今天的法制建设缺失一种制度运行的环境。研究本位观,就是解析制度运行的环境,以求深化对法制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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