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辑刊 ›› 2009 ›› Issue (1): 70-74.

• 形而上学精神的现实观照 • 上一篇    下一篇

司法现代化背景下的中国假释制度改革之路径

黄素萍   

  • 出版日期:2009-01-15 发布日期:2018-11-19
  • 作者简介:黄素萍,1965年生,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浙江杭州310018)。

  • Online:2009-01-15 Published:2018-11-19

摘要: 假释制度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刑罚执行制度,我国假释制度最早出现在清政府所颁布的《大清新刑律》中。新中国成立后,刑法在总结历史实践经验和借鉴国外立法成就的基础上,对假释制度作了系统的规定。由于我国假释制度立法方面的不完善,使得假释的功效未能充分发挥,假释率很低。从假释的本质、假释种类、假释适用范围、假释的实质条件和假释决定权配置等方面,为完善我国的假释制度做出研究是有现实意义的。

关键词: 假释, 罪犯权利, 种类多元化, 再犯评估机制, 决定权

中图分类号: 

  • D924.13

〔1〕柳忠卫:《假释本质研究---兼论假释权的性质及归属》,《中国法学》2004年第2期.
〔2〕武自亮:《台湾地区假释制度修正评述》,《台湾研究论坛》2006年第2期.
〔3〕刘强:《美国刑事执法理论与实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218页.
〔4〕王立君:《假释制度的理论基础及价值分析》,《法学杂志》2000年第4期.
〔5〕翟中东:《刑法中的人格问题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第253页.
[1] 闵敢. 罪犯婚姻权的缺损与保护[J]. 社会科学辑刊, 2009, 0(2): 91-93.
[2] 徐跃飞. 对累犯及特定暴力犯罪不适用假释之质疑[J]. 社会科学辑刊, 2007, 0(4): 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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