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严格责任原则以“无罪过即无责任”为根本的指导思想, 与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一致的。严格责任是对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一种新发展, 与现实具有非常强的契合性, 同时具有程序法上的意义, 这为突破单一举证模式提供了逻辑上的一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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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铭暄:《刑法专论》,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 年, 第187 页. 〔2〕朱苏力:《一个不公正的司法解释》, 《重庆律师》2003年第1期. 〔3〕鲁班特· 克罗斯:《英国刑法导论》,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1年, 第24页. 〔4〕道格拉斯· N.胡萨克:《刑法哲学》, 谢望原等译, 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4年, 第212页. |
[1] | 刘瑞瑞. 德日不作为帮助犯犯罪构成的争议[J]. 社会科学辑刊, 2011, 0(3): 5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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