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高质量发展面临筹资和待遇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挑战。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养老保险权利公平理论、养老保险国民收入再分配理论、养老保险适度水平理论分别从原因、原则、手段、程度四个方面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提供了理论依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以依据实际筹资、合意筹资和潜在筹资三者相等这一机制对筹资进行动态调整,并且可以基于筹资调整的动态机制确定现实中政策执行时可以使用的实际筹资,把现实中政策执行时可以使用的实际筹资变量引入精算模型推导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此机制对待遇进行动态调整。合理分担不同筹资主体筹资责任、提升基金统筹层次和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等配套措施有助于更好地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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