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辑刊 ›› 2026 ›› Issue (4): 5-14.

• 哲学研究 •    

从选择论到建构论:实现文化主体性的实践论基础

晏 辉   

  1. 陕西师范大学
  • 发布日期:2026-09-02
  • 作者简介:晏辉,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特聘教授。
  •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20&ZD038)

  • Published:2026-09-02

摘要: “文化主体性”具有选择论和建构论双重含义。在已有的诸种文化类型中选择一种切合中国式现代化运动实际需要的类型,实现人们孜孜以求的终极之善,是中国文化主体性建设的第一重含义。他者文化是附身性、距身性、异在性的,因此要想成为自身文化的主体,就必须形成主体自身的文化,因为只有主体自身的文化才是切身性、具身性和涉身性的,也才是真正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运动的精神力量,这便是文化主体性建设的第二重含义,也是实现文化自主性的根本道路。从选择论到建构论的转型,是形成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根本方式。只有将自身的优秀传统文化和他者可资借鉴的文化整合到文化主体性的自我构造之中,才会形成更加系统而完善的文化类型。生成中的主体文化是一个由核心要素构成、若干环节贯通起来的文明体。先进的观念体系是具有全局意义的知识和理念;公正的制度是具有根本意义的规范体系;正当的行动是具有基础意义的实践过程。全局性的观念、根本性的制度、基础性的行动及三者的相互贯通,就是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运动之“文化主体性”的核心内容。

关键词: 主体 ;主体文化;现代化;文化主体性

中图分类号: 

  • B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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