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自然观主要包括对天然自然、人化自然、狭义人工自然、产业自然和社会自然的研究。在马克思自然观指导下,能够发现科学、技术、工程、产业和社会之间的“内在逻辑”,在天然自然向人化自然转化中解决科学观问题,在人化自然向人工自然转化中解决技术观和工程观问题,在人工自然向产业自然转化中解决产业观问题,在产业自然向社会自然转化中解决社会观问题,进而明确科学、技术、工程、产业以及社会的本质,为建立具有整体性、逻辑严谨、与时俱进的“五元论”的自然辩证法学科体系提供了新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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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德宏:《科技哲学十五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64页. 〔2〕孙正聿等:《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上册,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3页. 〔3〕陈昌曙:《技术哲学引论》,北京: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50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27页. 〔5〕万长松:《论社会自然》,《自然辩证法研究》2008年第6期. 〔6〕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56-57页. 〔7〕远德玉、丁云龙:《科学技术发展简史》,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2000年. 〔8〕陈昌曙:《技术哲学文集》,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200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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