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是辽宁沿海经济带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解决该区域环境问题的出路。以资源与环境法学理论为指导,采用分类的方法,“十一五”期间辽宁沿海经济带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是: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环境的取竭和放累;城市环境的聚落性污染和河流或海域的区域性污染;大气、水、土壤、资源、生物等的污染。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加强环境污染的防治;注重生态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行清洁生产,提倡循环经济;健全辽宁沿海经济带环境保护的地方立法。
中图分类号:
〔1〕张孝烈、钟澜:《环境保护法基础》,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5页. 〔2〕徐海根等:《<生物多样性公约热点研究>:外来物种入侵生物安全遗传资源》,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17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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