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推理是司法实践中重要的一种逻辑方法,使法律在有序的状况下适用。法律推理中遇到的最大障碍是法律概念的不确定性,必然会导致法律适用的随意性,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就是最大限度地确定法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法律处于明确和有序的状态。具体措施是使形式法律推理和实质法律推理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共建司法公平、正义。
中图分类号:
〔1〕何家弘.司法公正论〔J〕.中国法学, 1999,(2) . 〔2〕博登海默. 法理学—— 法哲学及其方法〔M〕.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486-487. 〔3〕勒内· 达维德: 当代主要法律体系〔M〕.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1984. 2. 〔4〕波斯纳. 法理学问题〔M〕. 苏力译,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 271. 〔5〕博登海默. 法理学—— 法哲学及其方法〔M〕. 北京: 华夏出版社, 1987. 486-487. 〔6〕库德里亚采夫. 定罪通论〔M〕. 北京: 中国展望出版社, 1989. 65. 〔7〕法制日报, 2001-11-03. |
[1] | 陈冬春. 从引注看民间法研究的新趋势及科际整合[J]. 社会科学辑刊, 2012, 0(4): 8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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