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辑刊 ›› 2002 ›› Issue (5): 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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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市场主体:行为取向与利益协调

陈孝兵   

  1.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湖北武汉430077
  • 收稿日期:2002-06-15 出版日期:2002-09-15 发布日期:2018-10-31
  • 作者简介:陈孝兵(1964-),男,湖北天门人,副研究员,主要从事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政府行为问题研究。

  • Received:2002-06-15 Online:2002-09-15 Published:2018-10-31

摘要: 考察20年的经济改革历程,可以看出促进和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主要源泉既不是来自中央政府的投资推动,也不是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需求拉动,而是在于在地方分权进程中形成的并不断强大的区域利益主体的经济扩张。承认地方政府在转轨时期的"准市场主体"角色定位,一方面有助于廓清转轨时期经济增长格局的实质,发挥地方政府在计划破除而市场体系尚未完备这一转换状态下的主体性作用;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地方政府的角色只能是一种转轨,未来将经济剩余分享权和控制权由地方政府重新分配给企业,才是改革由局部推进整体转换的真正方向。

关键词: 准市场主体, 行为取向, 利益博奕, 补偿机制

中图分类号: 

  • F014.4

〔1〕斯蒂格利茨. 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M〕. 北京:中国物质出版社, 1998.
〔2〕陈孝兵. 政府的行为理性与政府的经济权威〔J〕. 江淮论坛, 2000, (3) .
〔3〕樊明. 地方国有与地方保护主义--中国横向经济协作的制度障碍〔J〕.当代经济研究, 2001, (3) .
〔4〕姚洋,支兆华. 政府角色定位与企业改制的成败〔J〕. 经济研究, 2000, (1) .
[1] 于左, 李连成, 王雅洁. 资源枯竭型城市采煤沉陷区如何走标本兼治之路---阜新采煤沉陷区治理实践与启示[J]. 社会科学辑刊, 2009, 0(1): 75-80.
[2] 胡仪元. 西部生态经济开发的利益补偿机制[J]. 社会科学辑刊, 2005, 0(2): 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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