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转型中国经济适用型住房政策执行的结果, 是经济适用型住房的事实供给不足, 其实质是经济适用型住房的政策价值———“居者有其屋” 与政策执行主体和目标群体多元化的利益博弈存在着非一致性。经济适用房政策在其执行过程中, 之所以产生价值属性与利益诉求的矛盾, 就在于作为政策制定的中央政府、作为政策执行的地方政府和作为政策目标具体指向的房地产商以及体现为中低收入群体的城市居民之间, 缺乏相互调适的政策利益选择, 并直接导致住房政策执行对政策制定目标的实际偏离。探寻住房政策价值与利益诉求相一致的平衡路径, 应严格区分住房政策的社会保障属性和房地产政策的经济属性, 通过财税制度改革, 实现住房产权交易主体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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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詹姆斯·E.安德森:《公共决策》, 唐亮译, 北京:华夏出版社, 1990 年. 〔2〕张国庆:《公共政策分析》,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4 年. 〔3〕陈劲松:《公共住房浪潮———国际模式与中国安居工程的对比研究》,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4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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