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农业合作社认为,农民合作社既是经济落后国家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向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转变的过渡形式,也是其社会主义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形式。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农业经营体制的探索取得了一些重要进展,积累了许多重要的经验。理论分析与实践经验充分证明,发展农民合作社、推行股份合作农场制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所必须坚持的基本方向。
中图分类号: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05-606、520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年,第416-417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页。 〔5〕〔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03页。 〔7〕《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16 页。 |
[1] | 林祖华. 21世纪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发展初探[J]. 社会科学辑刊, 2003, 0(2): 55-59. |
[2] | 周德俊, 王柏林.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当代解说[J]. 社会科学辑刊, 2002, 0(2): 6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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