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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肖唐镖主编:《群体性事件研究》,上海:学林出版社,2011年,第34、192-224页。〔2〕〔5〕〔10〕王锡江:《冲突与治理:中国群体性事件考察分析》,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00-101、42、99页。〔3〕崔亚东:《从贵州瓮安‘6·18’事件看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公安研究》2009年第7期。〔4〕赵鹏等:《“典型群体性事件”的警号》,《瞭望》2008年第36期。〔6〕巩峥:《疃里:上访村成了和谐村》,《北京日报》2013年3月26日,第3版。〔7〕麻宝斌:《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群体性政治参与》,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219页。〔8〕L﹒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孙立平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33页。〔9〕侯钧生主编:《西方社会学理论教程》,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85页。〔11〕《“我们”是一种思想解放和社会重建》,《杭州》杂志2012年第11-12期。〔13〕《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52-53页。〔14〕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2年11月8日),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6页。〔15〕龚维斌、马福云等:《社会群体与群体性事件研究》,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1年,第3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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