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辑刊 ›› 2013 ›› Issue (4): 120-128.

• 海洋经济理论前沿 • 上一篇    下一篇

明初磨勘司考论

黄阿明   

  • 出版日期:2013-07-20 发布日期:2018-08-07
  • 作者简介:黄阿明,1978年生,历史学博士,苏州科技学院历史学系副教授(江苏 苏州 215009)。
  • 基金资助:
    国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10YJC630173);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L11AJL004)。

  • Online:2013-07-20 Published:2018-08-07

摘要: 磨勘司是洪武年间所置重要的中央部门之一,存在的时间极其短暂,且历经两置两废。洪武三年初置时,这一机构为正四品衙门,是国家最高覆核部门,职掌天下赋税钱粮、司法刑名事务的覆核工作。洪武十四年,废而复置的磨勘司,在机构规模、性质、品级方面都有所变化,但基本职能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明太祖在对国家制度进行调整、改造和重构的过程中,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建立了一套具有分权性质的二级覆核新体制,从而取代了原先单一的覆核体制。至此磨勘司已无存在必要,被彻底罢废。明初磨勘司的命运,一定程度上揭示出明代国家制度从明承宋制、明承元制的格局状况逐步走向具有明代自我特色的演变轨迹。

关键词: 明初, 磨勘司, 大理寺, 覆核, 置废

中图分类号: 

  • K248
〔1〕〔46〕王伟凯:《明代磨勘司职能考辨——兼论〈明史·大理寺〉目下的一丝差错》,《社会科学辑刊》2007年第2期。〔2〕张廷玉:《明史》卷73《职官二·大理寺》,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1782页。〔3〕《明太祖实录》卷51,洪武三年四月丁亥,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勘本,1962年,第1009页。〔4〕《明太祖实录》卷92,洪武七年八月辛丑,第1609页。〔5〕《明太祖实录》卷113,洪武十年六月庚申,第1864页。〔6〕《明太祖实录》卷137,洪武十四年四月乙亥,第2163页。〔7〕《明太祖实录》卷181,洪武二十年四月戊子,第2735页。〔8〕〔36〕郑晓:《吾学编》卷65《皇明百官述上》,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年,第652、652页。〔9〕王圻:《续文献通考》卷92《职官考》,西安:三秦出版社,1994年,第1381页。〔10〕《明太祖实录》卷51,洪武三年四月丁亥,第1009页。〔11〕苏伯衡:《苏平仲文集》卷7《国子学同官记》,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53页。〔12〕张廷玉:《明史》卷73《职官志三·詹事府》,第1784页。〔13〕《明太祖实录》卷26,吴元年十月丙午,第384页。〔14〕《明太祖实录》卷26,吴元年十月壬子,第385-386页。〔15〕《明太祖实录》卷63,洪武四年闰三月甲子,第1205页。〔16〕《明太祖实录》卷68,洪武四年九月丙辰,第1272-1273页。〔17〕《明太祖实录》卷127,洪武十二年十一月戊午,第2027页。〔18〕《明太祖实录》卷81,洪武六年四月甲戌,第1457页。〔19〕杨子器等:弘治《常熟县志》卷4《名臣·郑思先传》,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85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第168页。〔20〕《明太祖实录》卷14,甲辰正月丙寅,第175页。〔21〕《明太祖实录》卷111,洪武十年四月壬戌,第1851页。〔22〕《明太祖实录》卷101,洪武八年九月戊辰,第1707页。〔23〕徐纮:《皇明名臣琬琰录》卷10《吴尚书传》,台北:明文书局,1991年,第342页。〔24〕王鏊等:正德《姑苏志》卷3《古今守令表中》,台北:学生书局,1986年,第48页。〔25〕洪武中敕辑:《诸司职掌·吏部·散官》,郑振铎辑:《玄览堂丛书》第3册,扬州:广陵书社,2010年,第1770页。〔26〕李东阳等撰,申时行等重修:《大明会典》卷6《吏部五·验封清吏司·散官》,扬州:广陵书社,2007年,第132页。〔27〕王鏊等修纂:正德《姑苏志》卷40《人物七·名臣》,台北,学生书局,1986年,第556页。〔28〕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10《超迁》,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84页。〔29〕《明太祖实录》卷160,洪武十七年三月庚戌,第2485页。〔30〕《明太祖实录》卷170,洪武十八年正月乙丑,第2581页。〔31〕《明太祖实录》卷129,洪武十三年正月癸卯、甲辰,第2051、2053页。〔32〕雷礼:《皇明大政纪》卷2,洪武三年四月乙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204页。〔33〕黄光昇:《昭代典则》卷6,太祖高皇帝庚戌三年四月乙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37页。〔34〕《明太祖实录》卷92,洪武七年八月辛丑,第1609页。〔35〕《明太祖实录》卷137,洪武十四年四月乙亥,第2163页。〔37〕宋濂:《宋学士全集》卷19《端木府君墓志铭》,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704页。〔38〕过庭训辑:《明分省人物考》卷11《端复初传》,台北:明文书局,1991年,第80-85页。〔39〕谢应芳:《龟巢集》卷14《送刘文可序》,《四部丛刊三编》第69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41年,本卷第19页。〔40〕《明太祖实录》卷139,洪武十四年十月壬申,第2197页;《明太祖实录》卷164,洪武十七年八月癸未,第2536-2537页。〔41〕《明太祖实录》卷148,洪武十五年九月己未,第2331页。〔42〕《明太祖实录》卷164,洪武十七年八月己丑,第2537页。〔43〕正德《明会典》卷186《大理寺》,《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8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664页。〔44〕《明太祖实录》卷179,洪武十九年九月壬午,第2711页。〔45〕林希元:《同安林次崖先生文集》卷2《王政附言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75册,齐鲁书社,1997年,第471页。〔47〕孙承泽:《天府广记》卷10《六科》,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19页。〔48〕《明太祖实录》卷68,洪武四年九月丙辰,第1273页。〔49〕《明太祖实录》卷92,洪武七年八月辛丑,第1609页。〔50〕《明太祖实录》卷80,洪武六年三月乙巳,第1449-1450页;李东阳等撰,申时行等重修:《大明会典》卷213《六科》,扬州:广陵书社,2007年,第2839页;孙承泽:《天府广记》卷10《六科》,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19-120页。〔51〕《明太祖实录》卷131,洪武十三年五月,第2092页。〔52〕《明史》卷137《安然传》,第3944页。〔53〕《明太祖实录》卷140,洪武十四年十一月己亥,第2202页。〔54〕《明太祖实录》卷85,洪武六年九月丁未,第1510页;万历《大明会典》卷177《刑部一十九》,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2444页。〔55〕《明史》卷94《刑法志二》,第2305页。〔56〕《明太祖实录》卷139,洪武十四年十月癸丑,第2194页。〔57〕《明太祖实录》卷140,洪武十四年十二月丁巳,第2209页。〔58〕孙承泽:《天府广记》卷10《六科》,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19页。〔59〕《明史》卷73《职官志二·通政使司》,第1780页。〔60〕《明太祖实录》卷195,洪武二十二年三月戊戌,第2939页。〔61〕《明太祖实录》卷214,洪武二十四年十二月戊辰,第3163页。〔62〕《明太宗实录》卷104,永乐八年五月甲午,第1355页。〔63〕《明太宗实录》卷29,永乐二年三月己巳,第526页。〔64〕《明太祖实录》卷197,洪武二十二年八月庚戌,2954页。〔65〕《明太祖实录》卷202,洪武二十三年五月癸巳,第3022页。〔66〕李东阳等撰,申时行等重修:《大明会典》卷209《都察院一》,第2779页。〔67〕《明太祖实录》卷155,洪武十六年六月戊子,第2413页。〔68〕《明太祖实录》卷231,洪武二十七年正月丙寅,第3376页。〔69〕《明太祖实录》卷230,洪武二十六年十二月壬申,第3367页。〔70〕《明太祖实录》卷14,甲辰正月丙寅,第175页。〔71〕《明太祖实录》卷14,甲辰三月戊辰,第183页。〔72〕《明太祖实录》卷27,吴元年十一月乙酉,第412页。〔73〕《明太祖实录》卷39,洪武二年二月丙戌,第797页。〔74〕《明太祖实录》卷43,洪武二年六月癸未,第848页。〔75〕《明太祖实录》卷106,洪武九年六月甲午,第1772页。〔76〕《明太祖实录》卷132,洪武十三年七月辛丑,第2103页。〔77〕《明太祖实录》卷204,洪武二十三年九月戊戌,第3054页。〔78〕《明太祖实录》卷231,洪武二十七年正月丙寅,第3376页。〔79〕《明太祖实录》卷246,洪武二十九年六月甲辰,第3571页。〔80〕《明史》卷73《职官志二·都察院》,第1768页。〔81〕洪武中敕辑:《诸司职掌·都察院·刷卷》,郑振铎辑:《玄览堂丛书》第3册,扬州:广陵书社,2010年,第1946页。〔82〕洪武中敕辑:《诸司职掌·都察院·出巡》,郑振铎辑:《玄览堂丛书》第3册,扬州:广陵书社,2010年,第1943页。〔83〕《明太祖实录》卷136,洪武十四年三月丁亥,第2150页。〔84〕《明太祖实录》卷150,洪武十五年十一月戊辰,第2363-2364页。
[1] 吴大昕. 明代杂职官员出身考论[J]. 社会科学辑刊, 2017, 0(2): 126-136.
[2] 李云泉. 朝贡与条约之间:近代东西方国际秩序的并存与兼容[J]. 社会科学辑刊, 2016, 0(6): 106-112.
[3] 赵轶峰. 世界大变迁与明清中国——对现代早期东西方历史进程的再思考[J]. 社会科学辑刊, 2015, 0(6): 143-152.
[4] 杨向艳. 议狱缓死:万历朝续妖书案之皦生光狱始末[J]. 社会科学辑刊, 2015, 0(6): 159-165.
[5] 陈宝良. 明代中后期的官场生态与官场病的形成[J]. 社会科学辑刊, 2015, 0(5): 126-136.
[6] 叶锦花. 明代盐场制度变革与州县赋役调整——以福建同安县为中心[J]. 社会科学辑刊, 2015, 0(5): 137-144.
[7] 庞乃明. 欧洲势力东渐与晚明学术流变[J]. 社会科学辑刊, 2015, 0(5): 145-153.
[8] 齐畅. 阁臣、宦官与万历朝国本之争——以京师《东岳庙碑记》为中心[J]. 社会科学辑刊, 2015, 0(4): 116-120.
[9] 展龙. 明代廪生释论[J]. 社会科学辑刊, 2015, 0(2): 137-147.
[10] 叶锦花. 明代灶户宗族生计变革与祖先故事演变——以石狮铺锦黄氏为例[J]. 社会科学辑刊, 2013, 0(6): 140-151.
[11] . 刘基《郁离子》书名探源[J]. 社会科学辑刊, 2013, 0(5): 137-138.
[12] . 从银、力差的变迁看明代均徭法的演化路径——以浙江地区为例[J]. 社会科学辑刊, 2013, 0(4): 108-109.
[13] . 张居正主政时期水利事业的管理与运营——以黄、淮、运和三吴水利为中心[J]. 社会科学辑刊, 2013, 0(3): 148-158.
[14] . 《明史》万稿与王稿类传的异同[J]. 社会科学辑刊, 2013, 0(3): 159-164.
[15] . 雅俗兼备:明代士大夫的生活观念[J]. 社会科学辑刊, 2013, 0(2): 136-145.
Viewed
Full text


Abstract

Cited

  Shared   
  Discussed   
No Suggested Reading articles f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