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行政强制法》的出台,我国对行政强制权的控制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领域。但是仅以外部条件约束不能够切实有效地控制行政强制权,需要加强行政机关的内部控制和自我约束,使行政强制权不仅在合法的范围内运行,更要在合理的范围内运行。对此,理论界提出了诸多质疑,但是如果厘清行政强制权的界限,不同其他约束机制相重叠,明确其具体的作用领域,了解行政强制权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那么就能对这一理论有更深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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