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武人干政为北洋时期之政治常态。而吴佩孚驻湘期间之干政,异于其他军人、政客。在中国分裂为北京、广州两大政府体系的情况下,他联络南北,倡导和平;他附和南方,标榜维护临时约法、反对安福国会的政治立场;他公开支持旨在维护国家主权的反日民众运动。其此种政治作为不仅对北京政界造成冲击,亦受到舆论界关注,由此,他由一名普通军人,成为被各界广泛瞩目的政治新人。实现南北和平、维护临时约法、捍卫国家主权为同时期中国社会的公共论题,其政治制高点地位的确立,亦成为直皖战争中直胜皖败的一大要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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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曹张吴命令发表之经过》,《申报》1918年6月24日,第2张第6版。 〔2〕冷:《继续用武》(时评),《申报》1918年4月27日,第1张第2版。 〔3〕默:《民国八年之第一日》(杂评一),《申报》1919年1月1日,第2张第7版。 〔4〕《命令》,《申报》1918年4月6日,第1张第2版。 〔5〕默:《赏勋与纪念》(杂评一),《申报》1918年4月6日,第2张第7版。 〔6〕《攻湘军第一路近日之态度》,《申报》1918年5月4日,第1张第3版。 〔7〕《外电》,《申报》1918年6月5日,第1张第3版。 〔8〕赤水:《张湘督与前敌将领》,《申报》1918年7月21日,第2张第6版。 〔9〕《谭延闿之督湘说》,《申报》1919年1月23日,第2张第6版。 〔10〕《纪吴佩孚抵湘情形》,《申报》1920年6月2日,第2张第7版。 〔11〕《专电》,《申报》1918年4月17日,第1张第2版。 〔12〕《西报之湘中消息》,《申报》1918年6月20日,第2张第6版。 〔13〕《湘中最近之战局》(长沙通信),《申报》1918年7月13日,第2张第6版。 〔14〕讷:《出兵与调和》(杂评二),《申报》1918年7月18日,第3张第11版。 〔15〕《潇湘军事安讯》(长沙通信),《申报》1918年7月28日,第2张第6版。 〔16〕《五花八门之湘局》,《晨钟报》1918年8月2日,第3版。 〔17〕《和战消息之鄂闻》,《申报》1918年8月19日,第2张第6版。 〔18〕《湘省最近之战局》(长沙通信),《申报》1918年7月15日,第1张第3版。 〔19〕《粤报所纪湘南停战真情》,《申报》1918年7月15日,第2张第6版。 〔20〕《长沙通讯:派员招抚湘军》,《晨钟报》1918年7月21日,第6版。 〔21〕《和战消息之鄂闻》,《申报》1918年8月19日,第2张第6版。 〔22〕《吴佩孚通电撤防之因果》,《申报》1918年9月11日,第1张第3版。 〔23〕《吴军撤防之邕垣消息:余代表与陆潭之谈话》,《申报》1920年3月18日,第2张第7版。 〔24〕讷:《战将主和》(杂评二),《申报》1918年7月15日,第3张第11版。 〔25〕默:《托暑停战》(杂评一),《申报》1918年7月31日,第2张第7版。 〔26〕《外电》,《申报》1918年8月7日,第1张第3版。 〔27〕默:《贯彻主战》(杂评一),《申报》1918年8月7日,第2张第7版。 〔28〕吴佩孚:《致各省军民长官请求罢战主和》,吴佩孚:《吴佩孚书牍全编》,上海:竞智图书馆,1922年,第5页。 〔29〕《吴佩孚敬电》(1918年8月24日),中国史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3卷,武汉:武汉出版社,1990年,第505页。 〔30〕《段祺瑞复吴佩孚敬电》(1918年8月24日),中国史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3卷,武汉:武汉出版社,1990年,第505—506页。 〔31〕吴佩孚:《致各省当道请赞成罢战之忠言》,吴佩孚:《吴佩孚书牍全编》,上海:竞智图书馆,1922年,第8页。 〔32〕《吴佩孚俭电》(1918年8月28日),中国史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3卷,武汉:武汉出版社,1990年,第511页。 〔33〕《长沙通信》,《申报》1918年9月24日,第2张第6版。 〔34〕《北系两派激争之内幕》,《申报》1918年9月1日,第1张第3版。 〔35〕《所谓和战问题之激争》,《申报》1918年9月2日,第2张第6版。 〔36〕《政府与吴佩孚:处分议作罢》,《晨钟报》1918年9月1日,第2版。 〔37〕《时局中之吴佩孚》,《申报》1918年9月21日,第1张第3版。 〔38〕默:《和战两派与选举》(杂评一),《申报》1918年8月29日,第2张第7版。 〔39〕新:《北京特别通信二》,《申报》1918年9月3日,第1张第3版。 〔40〕《李宗黄对于吴佩孚主和之谭话》,《申报》1918年9月7日,第2张第6版。 〔41〕《南方赞成吴氏之两电原文》,《晨钟报》1918年9月1日,第2版。 〔42〕《湘省南北军主和之通电》,《申报》1918年10月1日,第2张第6版。 〔43〕《吴佩孚惩戒案之酝酿》,《申报》1918年10月2日,第2张第6版。 〔44〕《驻湘南北将领讲电》(1918年10月3日),中国史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3卷,武汉:武汉出版社,1990年,第515页。 〔45〕《各通信社电》,《申报》1919年3月16日,第1张第3版。 〔46〕默:《风说》(杂评一),《申报》1919年3月17日,第2张第7版。 〔47〕《各通信社电》,《申报》1919年4月1日,第1张第3版。 〔48〕《王陈吴李调停和会之主张》,《晨报》1919年4月4日,第6版。 〔49〕《南北将领谋和通电全文》,《晨报》1919年5月30日,第3版。 〔50〕默:《湘省南北将领联电感言》(杂评一),《申报》1919年5月30日,第2张第8版。 〔51〕吴佩孚:《覆平和期成会请其斡旋双方代表》,吴佩孚:《吴佩孚书牍全编》,上海:竞智图书馆,1922年,第22页。 〔52〕《最近湘鄂之两大问题》,《晨报》1920年3月9日,第3版。 〔53〕吴佩孚:《致苏李督痛言不可再战之理由》,吴佩孚:《吴佩孚书牍全编》,上海:竞智图书馆,1922年,第1—2页。 〔54〕吴佩孚:《致各省军民长官请求罢战主和》,吴佩孚:《吴佩孚书牍全编》,上海:竞智图书馆,1922年,第5页。 〔55〕《外电》,《申报》1918年8月21日,第1张第2版。 〔56〕《吴佩孚通电之湘讯》(长沙通信),《申报》1918年9月3日,第2张第6版。 〔57〕《李宗黄对于吴佩孚主和之谭话》,《申报》1918年9月7日,第2张第6版。 〔58〕吴佩孚:《致各当道另行改选总统》,吴佩孚:《吴佩孚书牍全编》,上海:竞智图书馆,1922年,第12—14页。 〔59〕《吴佩孚通电与段内阁下野》,《申报》1918年9月18日,第1张第3版。 〔60〕《专电》,《申报》1918年9月21日,第1张第2版。 〔61〕讷:《吴佩孚致东海电》(杂评二),《申报》1918年9月18日,第3张第11版。 〔62〕《湘省南北军主和之通电》,《申报》1918年10月1日,第2张第6版。 〔63〕《驻湘南北将领讲电》(1918年10月3日),中国史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3卷,武汉:武汉出版社,1990年,第515页。 〔64〕《吴佩孚等又有支讲两电》,《申报》1918年10月10日,第2张第6—7版。 〔65〕《吴佩孚惩戒案之酝酿》,《申报》1918年10月2日,第2张第6版。 〔66〕《外电》,《申报》1918年10月12日,第1张第3版。 〔67〕《湘省之局势又紧》(长沙通信),《申报》1918年10月21日,第2张第6版。 〔68〕《西南对谭吴通电之主张》,《申报》1918年10月21日,第2张第6版。 〔69〕《各通信社电》,《申报》1919年2月21日,第2张第6版。 〔70〕《各通信社电》,《申报》1919年3月22日,第1张第3版。 〔71〕吴佩孚:《致王揖唐劝其辞议和总代表之职》,吴佩孚:《吴佩孚书牍全编》,上海:竞智图书馆,1922年,第24页。 〔72〕《专电》,《申报》1919年9月5日,第1张第3版。 〔73〕《龚心湛对吴佩孚电之辩解》,《申报》1919年9月10日,第2张第6版。 〔74〕《专电》,《申报》1919年9月13日,第1张第3版。 〔75〕默:《疏通吴佩孚》(杂评一),《申报》1919年9月13日,第2张第7版。 〔76〕霜羽:《北京通信:吴佩孚通电之影响》(1919年9月6日),《申报》1919年9月9日,第2张第6版。 〔77〕《西南对王揖唐之态度》,《晨报》1919年8月21日,第2版。 〔78〕《南方正式表示反对王揖唐》,《申报》1919年9月8日,第3张第10版。 〔79〕庸:《军府拒却王揖唐》(杂评二),《申报》1919年9月8日,第3张第11版。 〔80〕《吴佩孚之疏通难》,《晨报》1919年9月22日,第2版。 〔81〕《拒王声中之湘讯》,《申报》1919年9月28日,第2张第6—7版。 〔82〕默:《吴佩孚电》(杂评一),《申报》1919年9月6日,第2张第7版。 〔83〕庸:《军府拒却王揖唐》(杂评二),《申报》1919年9月8日,第3张第11版。 〔84〕冷:《疏通吴佩孚》(时评),《申报》1919年9月9日,第1张第3版。 〔85〕《吴佩孚覆和平联合会两函》,《申报》1919年7月29日,第3张第10版。 〔86〕吴佩孚:《覆平和期成会请其斡旋双方代表》,吴佩孚:《吴佩孚书牍全编》,上海:竞智图书馆,1922年,第21页。 〔87〕吴佩孚:《致国务院请为敌日之前驱》,吴佩孚:《吴佩孚书牍全编》,上海:竞智图书馆,1922年,第16页。 〔88〕吴佩孚:《致军界同志痛论签字问题并请赞同力拒》,吴佩孚:《吴佩孚书牍全编》,上海:竞智图书馆,1922年,第17页,第19—20页。 〔89〕《专电一》,《申报》1919年6月24日,第1张第3版。 〔90〕《专电》,《申报》1919年6月23日,第1张第3版。 〔91〕无射:《吴佩孚》(时评一),《民国日报》(上海)1919年6月28日,第3版。 〔92〕《专电》,《申报》1919年6月26日,第1张第3版。 〔93〕《吴佩孚赞成拒约电》,《晨报》1919年7月9日,第3版。 〔94〕《专电二》,《申报》1919年8月31日,第2张第6版。 〔95〕吴佩孚:《上大总统特讦龚心湛补签德约》,吴佩孚:《吴佩孚书牍全编》,上海:竞智图书馆,1922年,第35—36页。 〔96〕冷:《靳徐之战》(时评),《申报》1919年9月25日,第1张第3版。 〔97〕吴佩孚:《致国务院争鲁闽案与劳动代表》,吴佩孚:《吴佩孚书牍全编》,上海:竞智图书馆,1922年,第39—40页。 〔98〕《山东问题日本提出交涉矣》,《晨报》1920年1月20日,第2版。 〔99〕吴佩孚:《上大总统恳请拒绝鲁案直接交涉》,吴佩孚:《吴佩孚书牍全编》,上海:竞智图书馆,1922年,第45页。 〔100〕吴佩孚:《致靳总理力拒鲁案直接交涉》,吴佩孚:《吴佩孚书牍全编》,上海:竞智图书馆,1922年,第133页。 〔101〕吴佩孚:《覆上海商界联合会通知军界电争鲁案》,吴佩孚:《吴佩孚书牍全编》,上海:竞智图书馆,1922年,第141—142页。 〔102〕《长沙特约通信:山东问题与衡阳人》,《晨报》1920年2月27日,第3版。 〔103〕《刘显世复吴佩孚通电》,《晨报》1920年2月15日,第3版。 〔104〕吴佩孚:《致马良劝勿与民意宣战》,吴佩孚:《吴佩孚书牍全编》,上海:竞智图书馆,1922年,第26页。 〔105〕吴佩孚:《上大总统请维护直鲁被捕之公民》,吴佩孚:《吴佩孚书牍全编》,上海:竞智图书馆,1922年,第32页。 〔106〕《津代表致吴佩孚电》,《民国日报》(上海)1919年9月15日,第6版。 〔107〕《京中对于福州事件之态度》,《申报》1919年12月1日,第2张第6版。 〔108〕《专电》,《申报》1919年12月6日,第1张第3版。 〔109〕《专电》,《申报》1919年12月7日,第1张第3版。 〔110〕《政府取缔排日风潮之文电》,《申报》1920年1月11日,第2张第6版。 〔111〕吴佩孚:《致院部促请迅结闽案》,吴佩孚:《吴佩孚书牍全编》,上海:竞智图书馆,1922年,第136—137页。 〔112〕《上大总统请释北京被捕学生》,吴佩孚:《吴佩孚书牍全编》,上海:竞智图书馆,1922年,第43—44页。 〔113〕《驻衡代表团的驱张活动》,《五四时期湖南人民革命斗争史料选编》,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66—267页。 〔114〕《吴佩孚请张敬尧维持学校——张敬尧果能领教否》,《申报》1920年1月25日,第2张第7版。 〔115〕《政府不派劳资代表之答覆》,《晨报》1919年11月14日,第2版;《国际劳动会议与我国》,《申报》1919年12月12日,第2张第6版。 〔116〕吴佩孚:《致国务院争鲁闽案与劳动代表》,吴佩孚:《吴佩孚书牍全编》,上海:竞智图书馆,1922年,第39页。 〔117〕吴佩孚:《致国务院争鲁闽案与劳动代表·其二》,吴佩孚:《吴佩孚书牍全编》,上海:竞智图书馆,1922年,第40页。 〔118〕吴佩孚:《致马良劝勿与民意宣战》,吴佩孚:《吴佩孚书牍全编》,上海:竞智图书馆,1922年,第27页。 〔119〕蔡和森:《孙吴可在一种什么基础上联合呢?》(1922年10月4日),《蔡和森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29页。 〔120〕默:《威信》(杂评一),《申报》1918年4月22日,第2张第7版。 〔121〕《关于和局之函电》,《晨报》1920年1月6日,第2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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