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cial Science Journal ›› 2011 ›› Issue (5): 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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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C Number:
〔1〕〔4〕〔5〕〔6〕〔7〕〔8〕〔9〕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周汉华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 994 年,第7、30-36、237、242、239、244-245 页。 〔2〕〔12〕〔14〕〔15〕朱景文:《对西方法律传统的挑战———美国批判法律研究运动》,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 年,第12、74、87、97 页。 〔3〕季卫东:《现代法治国的条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年,第11 页。 〔10〕科特威尔:《法律社会学导论》,潘大松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年,第22 页。 〔11〕信春鹰:《异军突起的美国批判法学派》,《法学研究》1987 年第1 期。 〔13〕吕世伦、文正邦:《法哲学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年,第205 页。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01 页。 〔17〕李普塞特:《一致与冲突》,张华青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117-121 页。 〔18〕侯钧生:《价值立场与社会学知识的客观性》,《社会学研究》1995 年第6 期。 〔19〕〔20〕卡尔·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艾彦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 年,第113-181、175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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