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辑刊 ›› 2011 ›› Issue (3): 120-125.

• 明清士庶生活与阶层流动 • 上一篇    下一篇

政府规制与民间舆情的互动———以清代族正制的制度内涵及存废推展为中心

冯尔康   

  • 出版日期:2011-06-20 发布日期:2019-01-18
  • 作者简介:冯尔康,1934年生,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300071)。

  • Online:2011-06-20 Published:2019-01-18

摘要: 清朝族正制实行之初衷是在保甲制不能通行之处,用族正弥补之,以利维护社会治安,然在实践中扩大了预定范围,行于聚族而居、社会治安状况不良之地区,如械斗、诘讼、会党活动频繁之地,遂与保甲制并行,且扩充其职能到施行教化、监督宗族公产管理、捆送不稳定分子诸多方面。族正由民举官定,平民承担职役。族正之职役与宋代保正、明代里长之职役相同。因而,族正制设立之初清朝期望该制度由政府与宗族双方配合推行,然而从实际政策效果来看,并不成功。

关键词: 族正制, 职役, 保甲制, 灵活性

中图分类号: 

  • K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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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2〕〔39〕乾隆《清朝文献通考》卷23《职役》,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5055、5055、5055、50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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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158《户都?户口?保甲》,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2册,第994页。
〔6〕《清高宗实录》卷49,乾隆元年八月,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册,第840页。
〔7〕《清宣宗实录》卷335,道光二十年六月乙酉,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6年,第6册,第96页;《礼部<为内阁抄出祁隽藻等奏>移会》,“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编:《明清史料》戊编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2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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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乾隆《清朝文献通考》卷19《户口》,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50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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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福建省例?户口例?议设族正副》,周宪文等编:《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七辑第141册,台北:大通书局,1987年,第409页。
〔12〕〔19〕〔31〕〔35〕《广东清代档案录?户役门、田宅门、山坟门》,抄本。
〔13〕(清)江西按察司编:《西江政要?道光四年?户役》,《永新县禀覆奉抚宪通饬设立族正除遵照办理外,自议四条并陈》,刻本。
〔14〕《清宣宗实录》卷184,道光十一年二月甲申朔,第3册,第909页。
〔15〕《礼部<为内阁抄出祁隽藻等奏>移会》,“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编:《明清史料》戊编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264页。
〔16〕〔20〕薛凝度修、吴文林纂:嘉庆《云宵厅志》卷3《风土志》,《中国地方志丛刊?华南地方》第89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67年,第157、157页。
〔17〕〔18〕(清)江西按察司编:《西江政要?道光四年?户役》,《议详选立族正给予委牌章程》,刻本。
〔21〕《清高宗实录》卷49,乾隆元年八月,第1册,第840页。
〔22〕《清高宗实录》卷195,乾隆八年六月,第3册,第513页。
〔23〕《福建省例?刑政例上?劝改械斗、申禁械斗》,周宪文等编:《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七辑第142册,台北:大通书局,1987年,第846-847、855-857页。
〔24〕《清宣宗实录》卷181,道光十年十二月戊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3册,第864页。
〔25〕《清宣宗实录》卷184,道光十一年二月甲申,第3册,第909页。
〔26〕〔36〕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卷14《查办匪乡折》,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册,第379-381、379-381页。
〔27〕陈宏谋:《培远堂偶存稿》卷14《再饬选举族正族约檄》,清光绪二十二年铅印本;贺长龄等编:《清经世文编》卷58《礼政?选举族正族约檄》,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1480页。
〔28〕《清高宗实录》卷137,乾隆六年二月,第2册,第981页。
〔29〕凌火寿:《西江视臬纪事》卷2《平钱价禁祠本严霸种条议》,顾廷龙主编:《续修四库全书》第88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65页;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清史室编:《清史资料》第3辑,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208页。
〔30〕(清)江西按察司编:《西江政要?道光四年?户役》,《永新县禀覆奉抚宪通饬设立族正除遵照办理外,自议四条并陈》,刻本。
〔33〕《清高宗实录》卷437,乾隆十八年四月,第6册,第702页。周宪文等编:《台湾史科丛刊》第七辑第141册。
〔34〕〔51〕《福建省例?田宅?禁止争水》,周宪文等编:《台湾史料丛刊》第七辑第141册,第439-440、439-440页。
〔37〕《清高宗实录》卷1335,乾隆七月庚戌,第17册,第1097页。
〔38〕陈宏谋:《培远堂偶存稿》卷16《核实乡饮酒礼檄》,清光绪二十二年铅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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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凌火寿:《西江视臬纪事》续补,《设立族约议》,顾廷龙主编:《续修四库全书》第88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62页。
〔43〕〔50〕凌火寿:《西江视臬纪事》卷2《请开鼓铸勤稽缉并邻邑协缉族保约束条议》,《续修四库全书》第882册,第53、53页。
〔44〕《清仁宗实录》卷229,嘉庆十五年五月庚辰,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4册,第84页。
〔45〕《清宣宗实录》卷100,道光六年七月乙未,第2册,第642页。
〔46〕屠继善纂辑:光绪《恒春县志》卷7《户口(民番)?联庄章程》,周宪文等编:《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一辑第8册,台北:大通书局,1987年,第132页。
〔47〕董淳修:嘉庆《华阳县志》卷7《户口》,嘉庆二十一年刊,道光二十一年补刊,第1页。
〔48〕聂尔康:《冈州公牍》卷9,光绪五年印本。
〔49〕蓝鼎元:《鹿洲初集》卷2《与吴观察论治台湾事宜书》,《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27册,第591b-592a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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