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房公平是政府正义的旨归,住房政策公共性缺失是住房不公平产生的根本原因,住房保障的覆盖面窄、对象偏离和目标背离等引发了住房不公平现象,应在政府正义的基础上,树立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观,建立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培育住房的多元化治理模式,切实促进住房公平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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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亚里士多德全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99页. 〔2〕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1-5页. 〔3〕伦纳德·霍布豪斯:《社会正义要素》,孔兆政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页. 〔4〕杨建国:《大部门体制:必要与可能》,《深圳大学学报》(社科版) 2010年第1期. 〔5〕REICO工作室:REICO房地产市场报告:经济适用政策评价,http://news.soufun.com/2005-08-24/495603.htm. 〔6〕郑巧、肖文涛:《协同治理:服务型政府的治道逻辑》,《中国行政管理》2008年第7期. 〔7〕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共部门》,上海市政协编译组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1996年,第149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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