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辑刊 ›› 2014 ›› Issue (6): 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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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中的不相关考虑

关保英   

  • 出版日期:2014-12-15 发布日期:2019-01-22
  • 作者简介:关保英,1961年生,上海政法学院法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1207)。
  • 基金资助: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专项项目;上海市一流学科资助项目

  • Online:2014-12-15 Published:2019-01-22

摘要: 行政行为中的不相关考虑是行政主体在作出行为时考虑了不影响行政行为性质、过程、情节的要素。行政行为中的不相关考虑对行政法治实践的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既可能侵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也可能对国家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侵害。因此,应当建立不相关考虑行为的无效制度和问责制度,即不相关考虑的行政行为应当被宣布为无效、不相关考虑的行政裁量应当被确认无效,不相关考虑的获利方应当被追缴利益,不相关考虑的行政主体应当被问责。

关键词: 不相关要素, 无效行政行为, 问责制度

中图分类号: 

  • DF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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