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社区矫正效果评估尚未形成系统化、规范化运行模式,普遍存在评价标准单一、评估方式过于简单、指标体系离散、程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我们应该基于纵向目标维度与横向过程维度的统一,构建契合我国社区矫正现实需要的评估体系。在促进犯罪人顺利回归社会的总目标下,采用多样化的动态评估标准与科学准确的评估方法,依托规范化的评估程序,构建系统化的指标体系,才能提升评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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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狄小华:《社区矫正评估研究》,《政法学刊》2007年第6期。 〔2〕王立新、包玮琳:《实行社区矫正动态评估》,《检察日报》2014年6月29日。 〔3〕吴艳华、王敬:《我国社区矫正风险评估现状》,《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 〔4〕张凯、姜祖桢:《论我国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效果评估体系的构建》,《行政与法》2012年第6期。 〔5〕“社区矫正十周年回顾与展望”研讨会会务组:《社区矫正十周年“回顾与展望”研讨会综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4年第2期。 〔6〕陈伟:《教育刑与刑罚的教育功能》,《法学研究》2011年第6期。 〔7〕李德虎:《当前我国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研究——以成都为例》,《新疆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 〔8〕刘强:《社区矫正制度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150页。 〔9〕刘强:《美国社区矫正的理论与实务》,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92-194页。 〔10〕林宇虹:《国外社区矫正人身危险性评估的简析及其借鉴》,《法制与经济》2007年第4期。 〔11〕姚建龙:《加拿大矫正制度的特色与借鉴》,《法学杂志》2013年第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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