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朝前期政府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严惩盗铸,并辅以博换劣币、增发官钱、市易恶钱、规范流通、加强巡检勘验等经济、行政手段抑制恶钱的铸行、流布,构筑了因时制宜、张弛有度、日趋完善的货币法制体系,为唐代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提供了比较坚实的法律保障。其恶钱治理诸举措,甚至成为后世创制与效法的直接蓝本。中唐以后,兵兴内外,役费并起,国用匮乏,钱荒日显,申严铜禁、惩治销钱、控制外流等逐渐成为唐朝钱法领域热议的新焦点,加之乾丰改制失败、官铸劣钱不绝如缕,恶钱治理成效欠佳,恶钱治理规则在唐代货币法制体系中的位置随之日渐边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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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凡. 唐代贞观朝君臣治国思想略论[J]. 社会科学辑刊, 2003, 0(2): 131-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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