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促使人们从认知理论和思维科学的视角对其本质和研究进路进行哲学解释和阐发。图灵主义理论从运作的实际效果看待人与机器思维之间的关联性。符号主义的进路和联结主义的进路从不同的角度概括人工智能的主要研究机制。塞尔关于人工智能的哲学观则试图否认强人工智能的可能性,但也有人持与此不同的观点,他们基本支持图灵主义的思路。人工智能的发展和利用需要尊重政治哲学中的平等、公正和权利观念,不得在人们之间制造偏见和歧视。操作人工智能系统需要遵守技术伦理规范,人们利用大数据操作导航、搜索引擎、视频监控、智能识别和动态识别,收集个人全面的行动信息都必须尊重个人隐私,确保安全可靠。严格防范和惩治利用图像、音视频仿真等深度伪造技术进行欺诈,加强监管利用人工智能创造出来的新的DNA聚合物、电脑病毒等产品。生成式人工智能需要尊重知识产权,对于具有很强自主学习和选择能力的通用人工智能更需要设置严格的人文价值规范,应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维护人的整体利益,不得伤害人也不得在人受到伤害时不予救助。
中图分类号:
顾 肃. 人工智能的心灵哲学解释与价值规范[J]. 社会科学辑刊, 2025, 0(3): 4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