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诉讼可能性是指纠纷最终能够付诸诉讼的趋势。其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 因为任何一个原则或规则的适用及任何一条法律的形成都应该能在客观上增加纠纷的诉讼可能性。“ 巴布科克诉杰克逊案” 表明, 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能够增加国际私法案件的诉讼可能性, 从而体现出该原则的优势与价值。当然, 当事人的诉讼预期价值也有可能因为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上的过于灵活而降低。毕竟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一个较为“ 弹性” 的原则, 对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的限制, 特征性履行是其中较有成果的方式。特征性履行通过给最密切联系原则添加若干推定, 一方面为该原则的适用指引了方向, 一方面又限制了该原则的滥用, 实现了确定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从而保证了当事人诉讼的预期价值。
中图分类号:
〔1〕肖永平、任明艳:《最密切联系原则对传统冲突规范的突破及“ 硬化” 处理》,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 年第3 期. 〔2〕王春峰:《诉讼成本与法律公正》, ht tp:// springlord .blogchina.com/ 3614650 .html. 〔3〕邓正来:《美国现代国际私法流派》, 北京:法律出版社,1987 年, 第47 -50 页. 〔4〕姜茹娇、王娇莺:《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方法的价值追求———兼论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勃兴与修正》,《比较法研究》2002 年第3 期. |
[1] | 田洪鋆. 最密切联系原则控制模式欧美比较研究[J]. 社会科学辑刊, 2020, 0(1): 95-103. |
[2] | 王继华. 法律中的经济成本探论[J]. 社会科学辑刊, 2001, 0(3): 59-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