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不动产确权诉讼与不动产权属登记争议的关系问题、关于实际施工人提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算诉讼的处理问题、关于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关于工伤保险待遇与第三人侵权赔偿的关系问题,是民事审判中四个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疑难法律适用问题。民事审判中对某些法律适用问题的理解不一致和裁判尺度的不统一,在客观上影响了民事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已成为阻碍民事审判工作进一步向前发展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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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第35页。 〔2〕彭万林:《民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97-498页。 〔3〕古津贤:《医疗侵权法》,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309-311页。 〔4〕王利明、周友军、高圣平:《中国侵权责任法教程》,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年,第589页。 〔5〕黄松有:《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第196页。 〔6〕张新宝:《侵权责任法立法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08-309页。 |
[1] | 杨猛宗. 我国职业病民事赔偿制度规则研究[J]. 社会科学辑刊, 2018, 0(2): 116-123. |
[2] | 张曼莉.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研究[J]. 社会科学辑刊, 2009, 0(1): 6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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