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辑刊 ›› 2014 ›› Issue (1): 13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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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朝鲜外交政策

郭海燕   

  • 发布日期:2019-01-24
  • 作者简介:郭海燕,1963年生,日本大学理工学部一般教养副教授(日本 千叶县 274-8501)。

  • Published:2019-01-24

摘要: 1885年4月发生的巨文岛事件是朝鲜与英美各国缔结修好通商条约被编入不平等条约体制后,因同一事件首次以万国公法与西方交涉,同时又以属国身份展开清韩外交的外交事件。面对领土受到侵略,朝鲜以维护国家权益为外交重点,一方面利用条约成员国的立场,依据万国公法和朝英修好条约文本与英国进行交涉,同时又依靠传统宗藩朝贡关系积极援用中国为之出面“调停”,最后使英国退出巨文岛。朝鲜在巨文岛事件的外交交涉过程中,无论就国王对李鸿章的外交活动,还是就督办交涉通商事务金允植对英国和各条约国的外交行为而言,皆显示了传统宗藩体制和近代条约体制双重国际关系秩序下朝鲜自主、积极外交的一个真实侧面。从这种意义上讲,巨文岛事件不仅是研究19世纪80年代朝鲜外交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了解此时期清韩外交关系乃至东亚国际关系的重要契入点。

关键词: 朝鲜外交, 巨文岛事件, 属国与独立国, 双重国际关系秩序

中图分类号: 

  • K256

〔1〕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二),台北:文海出版社,1963年,第10页。
〔 2〕郭海燕:《关于1880年代朝鲜巨文岛事件的相关各国史料及其评价》,《2012年中国朝鲜史研究会学术年会论文集》(近现代组),未刊本,复旦大学,2012年7月,第70-94页。
〔 3〕《英海军巨文岛暂时占据事》(1885年4月24日),高丽大学校亚细亚问题研究所编:《旧韩国外交文书》第十三卷《英案1》,首尔1965年,第125页;《照录英国驻北京署理钦差密照会稿》,“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四卷,台北,1972年,第1836-1837页。以下所引《旧韩国外交文书》皆同此版本,不另注。
〔 4〕《朝鲜国王答书》(光绪十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到),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编:《李鸿章全集》第33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489页。以下所引《李鸿章全集》皆同此版本,不另注。
〔 5〕《致总署论巨磨岛事》(光绪十一年四月初五日),《李鸿章全集》第33卷,第491页。
〔 6〕《严·穆两参判英船主麦杰伊口谈节略》(1885年5月16日),《旧韩国外交文书》第十三卷《英案1》,第131页;《朝鲜派员与英国船主晤谈节略》(光绪十一年四月初三日),《李鸿章全集》第33卷,第490页。
〔 7〕《附朝鲜派员在长崎与英提督辩论节略》(光绪十一年四月初五日),《李鸿章全集》第33卷,第492页;《附朝鲜派员致英国水师提督函》(光绪十一年四月初六日),《李鸿章全集》第33卷,第492页;《致总署译录英国水师提督复函》(光绪十一年4月初六日),《李鸿章全集》第33卷,第493页。
〔 8〕《严·穆两参判英船主麦杰伊口谈节略》(1885年5月16日),《旧韩国外交文书》第十三卷《英案1》,第131页。
〔 9〕《英军巨文岛占据理由追穷事》(1885年5月19日),《旧韩国外交文书》第十三卷《英案1》,第132-133页;《附朝鲜派员致英国水师提督函》(光绪十一年四月初六日),《李鸿章全集》第33卷,第492页。
〔 10〕《论巨磨岛事》(光绪十一年四月初五日),《李鸿章全集》第33卷,第491页。
〔 11〕《与朝鲜国王论巨磨岛》(光绪十一年三月二十日),《李鸿章全集》第33卷,第486页。
〔 12〕《朝鲜统理衙门电报驻北京英钦差稿》,《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四卷,第1837页;《督办交渉通商事务金允植电复于英国駐北京署理钦差大臣》,《李朝实录》第54册,高宗卷22,第337页。
〔 13〕《附德国总领事复函》(光绪十一年四月初八日);《附美国代理公使复函》(光绪十一年四月初十日);《附日本代理公使复函》(光绪十一年四月初二日),《李鸿章全集》第33卷,第494-495、490页。
〔 14〕《巨文岛事件政府态度阐明》(1885年6月25日),《旧韩国外交文书》第十五卷《德案1》,第73页。
〔 15〕〔17〕《巨文岛事件照会》(1885年6月27日),《旧韩国外交文书》第十七卷《俄案1》,第5页;《英军巨文岛占住件》(1885年6月27日),《旧韩国外交文书》第十卷《美案1》,第156页;《巨文岛事件政府态度阐明》(1885年6月25日),《旧韩国外交文书》第十五卷《德案1》,第73页;《巨文岛事件从中调停要望》(1885年6月27日),《旧韩国外交文书》第八卷《清案1》,第261-262页。
〔 16〕《巨文岛事件政府态度阐明》(1885年6月25日),《旧韩国外交文书》第十五卷《德案1》,第73页;《巨文岛事件派员调查英国政府解明不当》(1885年6月25日),《旧韩国外交文书》第一卷,《日案1》,第242页;《英军巨文岛占住件》(1885年6月27日),《旧韩国外交文书》第十卷《美案

《旧韩国外交文书》第十七卷《俄案1》,第4-5页;《巨文岛事件从中调停要望》(1885年6月27日),《旧韩国外交文书》第八卷《清案1》,第261-262页。
〔 18〕《巨文岛事件派员调查 英国政府解明不当》(1885年6月25日),《旧韩国外交文书》第一卷《日案1》,第242页;《巨文岛事件日本政府调停依赖》(1885年6月28日),《旧韩国外交文书》第一卷《日案1》,第243页。
〔 19〕《巨文岛问题无理纳得不能点指摘急速妥结催促》(1886年7月4日),《旧韩国外交文书》第十三卷《英案1》,第192-193页。
〔 20〕《附朝鲜国王答书》(光绪十一年三月二十日),《李鸿章全集》第33卷,第489页。
〔 21〕《附朝鲜国王来函》(光绪十一年四月十三日发四月十八日到),“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印:《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四卷,台北,1972年,第1836页。
〔 22〕《朝鲜国王来书》(光绪十一年六月初四日到),《李鸿章全集》第33卷,第506页。
〔 23〕曹中屏:《朝鲜近代史1863—1919》,北京:东方出版社,1993年,第115-119页。
〔 24〕《巨文岛事件从中调停要望》(1885年6月27日),《旧韩国外交文书》第八卷《清案1》,第261-262页。
〔 25〕《巨文岛事件调停暂时中止秘密照会》(1885年7月8日),《旧韩国外交文书》第八卷《清案1》,第2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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