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C Number: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3-44页. 〔2〕〔5〕〔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20、538、501页.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808页译者注. 〔4〕 张亮:《<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交往概念》,韩立新主编:《新版<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50-260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4页. 〔8〕〔9〕〔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67、565、524页. 〔11〕《列宁全集》第1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93页. 〔12〕〔13〕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47、853页. 〔14〕霍克海默、阿多诺:《文化工业:作为大众欺骗的启蒙》,霍克海默、阿多诺:《启蒙辩证法》,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11页. 〔15〕〔16〕〔17〕本亚明:《作为生产者的作家》,胡经之、张首映主编:《西方二十世纪文论选》第4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250、253、250页. 〔18〕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地平线》,李安东、段怀清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45-46页. 〔19〕〔20〕〔21〕〔22〕〔23〕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性》,曹卫东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4、95、96、281页. 〔24〕霍尔斯特:《哈贝马斯传》,章国锋译,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0年,第105-106页. 〔25〕〔26〕〔27〕〔28〕〔29〕〔34〕巴赫金、沃洛希洛夫:《生活话语与艺术话语——论社会学诗学问题》,钱中文主编:《巴赫金全集·周边集》,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82、83、79-80、82、82、88页. 〔30〕〔31〕本亚明:《作为生产者的作家》,胡经之、张首映主编:《西方二十世纪文论选》第四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250、251页. 〔32〕〔33〕巴赫金:《论行为哲学》,钱中文主编:《巴赫金全集·哲学美学》,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34、71-72页. 〔35〕 巴赫金、梅德维杰夫:《文艺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钱中文主编:《巴赫金全集·周边集》,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2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