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辑刊 ›› 2008 ›› Issue (2): 7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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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第五媒体的法律规制与完善

卞地诗   

  • 发布日期:2018-11-22
  • 作者简介:卞地诗, 1969 年生,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教师(辽宁沈阳110043)。

  • Published:2018-11-22

摘要: 手机短信被称为“第五媒体” 。随着手机短信成为一种日益流行的新的沟通方式, 不良短信己成为人们普通关注的社会问题。我国目前还没有对手机不良短信进行专门立法。当下我们亟待从民法、刑法、行政法角度规制不良短信, 完善司法救济途径。

关键词: 不良短信, 名誉权, 隐私权, 安宁权

中图分类号: 

  • G203:D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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