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C Number:
| 〔1〕〔7〕谢平、邹传伟、刘海二:《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金融研究》2012年第12期。 〔2〕谢平、邹传伟、刘海二:《互联网金融的基础理论》,《金融研究》2015年第8期。 〔3〕吴晓灵:《互联网金融应分类监管区别对待》,《IT时代周刊》2013年第11期。 〔4〕陈志武:《互联网金融到底有多新》,《新金融》2014年第4期。 〔5〕林采宜:《互联网金融是个伪行业》,《中国战略新兴产业》2015年第9期。 〔6〕J.G.Gurley ,E.S.Shaw,“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and the Saving-Investment Process,”Journal of Finance,vol.11,no.2(1956),pp.257-276. 〔8〕刘海二:《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经济与管理研究》2015年第10期。 〔9〕谢平、邹传伟、刘海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国际金融研究》2014年第8期。 〔10〕欣悦:《2015年P2P网贷跑路平台有多少家》,2015年04月30日,http://p2p.yinhang.com/a_2015_0430_336889.html,2016年3月1日。 〔11〕王达:《美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中美互联网金融的比较——基于网络经济学视角的研究与思考》,《国际金融研究》2014年第12期。 〔12〕谢清河:《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研究》,《经济研究参考》2013年第9期。 〔13〕刘力臻:《互联网金融: 机理·特征·监管·趋势》,《当代经济研究》2014年第1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