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程序性规制的分流性和有效性一方面有利于量刑个别化、法定化、科学化, 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对量刑裁量权形成规则化的制约。轻刑化一定意义上给量刑功能的程序化规制打开了空间, 影响量刑的因素超越实体领域而大范围步入程序领域。程序规制量刑功能的实践回应既是传统刑罚理论突破的要求, 也是刑事诉讼内在价值协调统一的结果。在程序规制维度上保障量刑权的规范运行, 有利于转变视角, 对已经出现的实践回应给予理论支撑, 并带动程序自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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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曲新久:《轻刑化和非刑罚化在中国》,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英国驻华大使馆文化教育处:《中英量刑问题比较研究》,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 第100 页. 〔2〕卡斯东·斯特法尼等:《法国刑事诉讼法精义》, 罗结珍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 第6 页. 〔3〕本杰明·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年, 第16 页. 〔4〕黄京平、蒋熙辉:《量刑制度宏观问题研究》, 《政法论坛》2004 年第4 期. 〔5〕梁根林:《从绝对主义到相对主义》,《中外法学》2001 年第2 期. |
[1] | 张云鹏, 孙长江, 李万涛. 庭审实质化视角下刑事判决书的罪刑说理[J]. 社会科学辑刊, 2016, 0(4): 87-91. |
[2] | 骆群. 受贿罪刑罚配置发展中的立法思辨[J]. 社会科学辑刊, 2016, 0(4): 92-97. |
[3] | 钱建平, 宋剑峰. 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研究[J]. 社会科学辑刊, 2012, 0(5): 99-104. |
[4] | 赵威. 数额犯新论[J]. 社会科学辑刊, 2010, 0(4): 101-105. |
[5] | 乔素玲. 鸦片战争时期中西法律观念比较[J]. 社会科学辑刊, 2005, 0(2): 112-117. |
[6] | 刘肃勇, 姚景芳. 辽朝刑罚制度考略[J]. 社会科学辑刊, 2000, 0(1): 10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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