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国家篇》中的正义与问题
龚 群
社会科学辑刊. 2021 (5):
12-19.
柏拉图的《国家篇》主要讨论了两种正义:智者们提出的粗俗的正义和柏拉图式的正义。色拉叙马霍斯、格劳孔、阿得曼托斯等智者的观点是,行事正义使人不幸福而行事不正义却使人幸福。在智者们的论述中,包含着一个更为基本的论点:正义的人不做不道德或非法的事,而不正义的人则相反,这被认为是粗俗的正义概念或正义观。柏拉图认为,从粗俗的正义本身无法回答智者们提出的正义与幸福的关系问题。为了回应智者们的问题,柏拉图提出正义概念。柏拉图式的正义涉及两个部分:城邦共同体的正义和个人灵魂的正义,或称大字的正义与小字的正义。在柏拉图看来,这两者类似并且内在一致。柏拉图式的正义为理智、勇敢和节制三种德性所建构。在柏拉图看来,无论是在国家统治者那里,还是在个人灵魂中,如果理智或理性占主导地位,其他两种德性赞助理智德性,则这个国家就是正义的,个人灵魂是正义的。然而,通过对柏拉图式正义的分析可以看出,柏拉图的正义没有回答智者们提出的问题。并且,从实质上看,柏拉图的正义只是一种虚构,起实质性作用的是理性或理智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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