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子证据辩护
刘品新
社会科学辑刊. 2023 (6):
90-101.
新时代刑事辩护面临革新再造的契机。刑事案件中充斥着海量的电子证据资源,律师群体应当充分挖掘以夯实有效辩护,法学研究者应当突出学术相依以研究辩护升级驱动法治中国建设。电子证据辩护不能被简单理解为证据辩护的具体化,它是以电子证据切入并演进生成出的一种新型辩护形态,具有“契合大数据思维”“呈现积极进攻态势”“实行数字现场勘查”的特色。可以按照其表现形式区分为电子证据小辩护与大辩护两类。前者指的是以“鉴—数(介)—取”体系论、“内容—载体”双联论、理性真实理论为支撑,分别对电子证据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问题提出抗辩;后者指的是以审查现有电子证据体系、发掘未知电子证据为路径,实施有力的实体辩护、程序辩护、政策辩护及情理辩护等。面向未来,律师群体应当养成精确拷贝、高效审查的专业技能,在法律规范方面应当完善电子证据的相关制度并消减指控简化的负面效应,以开发数字中国的辩护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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